•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海市普陀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009/02/10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海市普陀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2009年2月13日区政协第十二届第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海市普陀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经过审议,同意夏斯德同志代表政协上海市普陀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和柴晓苗同志代表政协上海市普陀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关于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是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精神,全面推进新时期政协工作发展的一年。一年来,在中共普陀区委的领导下,十二届区政协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政协工作实践,依据政协章程,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围绕区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不断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着力发挥区政协在区域经济、政治、文化和社...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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