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海市普陀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2010年1月21日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海市普陀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经过审议,同意夏斯德同志代表政协上海市普陀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和柴晓苗同志代表政协上海市普陀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关于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区政协在中共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引下,深入贯彻落实市、区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新时期政协工作新发展。一年来,在中共普陀区委的领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依据政协章程,发挥自身优势,多层面参与迎世博各项工作;拓展建言平台,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以论坛、沙龙为载体,大力推进苏州河文化长廊建设;按照“两个轮子一起转”的工作理念,努力探索新时期专委会、界别工作机制;落实《中共普陀区委关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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