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各街道(镇)纳入公务仓的公建配套房屋
进行有效管理的相关的提案
提 案 号:152089 提 案 人:王红 等
承办单位:财政局 办理结果:采纳解决
提案概要
该提案就加强对公建配套房屋进行有效管理提出以下建议:
1、由区政府设置一个专门机构,对闲置房屋进行归类梳理、统筹管理,发挥房屋的最大使用价值,得到有效管理、充分利用的根本目的;
2、把这些街道手里的公务仓房子交给房屋的实际产权管理单位,进行有效的市场化运作,避免因时间久远产生以上所述的不安全的问题隐患;
3、房屋交国有公司来进行整合归并、装潢装修好后进行市场运营,达到既不荒废、又有利益产出的结果。
承办落实
1、不断挖掘我区闲置房屋资产价值。各单位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出租出借、处置部分房屋资产。全年共计出租出借房屋资产7处,建筑面积7803.04㎡;处置房屋资产26处,建筑面积20951.47㎡。此外,进一步发挥房屋资产公物仓调剂功能,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优先通过借(租)用方式使用符合条件的公物仓内房屋资产,确无符合条件或因特殊情况不使用公物仓内房屋资产的,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区政府同意后,方可新增配置、向外租赁。
2、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助推财政改革提质增效。根据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我区已完成新资产管理子系统上线。新系统中增设的公物仓管理模块将有效解决我区原房屋资产公物仓系统与资产系统不连通所引起的“信息孤岛”及“数据烟囱”顽疾,推动了我区国有资产“一网统管”的实现,提升了数据的一致性及更新的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