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普陀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普陀区政协侨联界别组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具有一定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领域直接提供社会服务的专门人员。大力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困难救助、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等个性化、多样化服务方面的专业优势,对增强社区服务功能、提高社区居民自治能力、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对促进就业、扩大内需、优化人才资本配置;对落实社会政策、创新公共服务方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对有效预防和解决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信息化、国际化加速发展所产生的社会问题、降低社会管理成本、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文明进步;对彰显人文关怀、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现状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做出建设宏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决策部署以来,《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先后颁布。尤其是党的十七大之后,我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制度建设稳步推进,实践探索不断深入,发展了一支近20万人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他们在提供专业服务、解决群众困难、化解社会矛盾、推进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方面作用逐步显现。
2011年以来,上海市委、市政府也相继出台了《关于推进本市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上海市“十二五”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发展规划》等一系列文件,文件明确要求各级党委要把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全市人才队伍建设的重点,并进一步提出各级政府多渠道、多形式支持民间社会工作机构的成立与成长。市委、市政府在机构、人力和政策等各方面都对社会工作发展给予了强力支持,提出明确指示和要求,从而有力促进了上海社会工作的全面发展。浦东、杨浦、闸北、闵行等区陆续推出顺应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社会工作发展推进战略规划。
上海市人口计生系统、残疾人联合会、卫生系统、民族宗教委等系统亦先后发文《关于推进人口计生系统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2006)、《关于开展民族宗教系统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2009)、《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在本市培育发展专业社工机构的通知》(2009)、《关于开展本市社区助残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2009)、《上海市卫生局关于推进医务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2012)等系统性文件,以推动社会工作在不同专业领域的发展。
截止到2012年,全市取得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助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达到5000多人,非营利性社会工作专业组织达到80多家。这些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工作组织在养老、助残、卫生、救助、信访等领域发挥着重要的预防性和治疗性的功能,为上海社会福利服务整体水平的提升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同时,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工作还存在基础比较薄弱,岗位不明确,投入不足,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度不太完善,人才数量缺口很大、能力素质不高、结构不太合理等问题。
二、普陀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基本现状
鉴此,结合普陀区创新社会管理的现实需要,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服务专业、社会认同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构建和谐普陀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成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
近几年来,普陀区抢抓机遇、探索创新、整体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为进一步做好社会工作,推动培养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进行了积极实践、有益探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目前,全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社会工作人员有3246多人。其中在社区层面直接从事面向居民和单位服务的专职工作者有1896人,占58%。
三、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目前的调查结果来看,我区社工人才队伍的规模、素质、结构距离社会的需求还存在较大的差距。
(一)社工人才不足
2015年上海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将达7.2万人,其中拥有社工职业资格证书的要有1.6万人。而现在我区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仅3246人,通过社工职业水平考试的有412人。平均百名居民拥有社工数为0.25人。社工人才呈现严重紧缺的态势。此外,我区社工机构普遍缺乏素质高的管理人才。普陀的社工机构大部分是这一两年发展时间起来的,缺乏人才积累。
(二)专业化有待推进
目前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大多没有受过正规的社会工作知识、技巧的培训,缺乏社会工作人才应该具备的专业理念、知识和技能,服务的专业化程度不高。整个社工队伍中几乎没有毕业于社会事业管理专业的,婚姻家庭服务、慈善事业、老人服务、公共卫生等领域目前都还鲜有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此外,具有督导水平的专业人才严重缺乏,也缺乏督导、培训费用。一些社工机构反映,想聘请督导,费用缺乏;社工想进修,不易找到正规的渠道;即使是政府购买项目,在定价的时候也没有考虑督导的费用。
(三)对社工人才的激励机制不足
一是欠缺长效激励机制。我区尚未制定有效的社工人才培育计划,不利于社工人才进行长期的职业生涯规划。二是社工晋升的机会不多。我区目前对社工的督导职级、社工工作行政管理人才、项目负责人才等尚无晋升的机制,尚未形成对社工人才有效的表彰激励模式。三是社工薪酬总体偏低,无法创造人才竞争优势。受聘于民间组织的社工薪酬较低,福利待遇较差。导致我区社工队伍整体素质、稳定性等有不足,优秀社工人才、机构管理人才容易流失,也致使很难吸引外地社工人才的输入。
(四)社工机构运作项目的职业发展水平不高
从我区的情况来看,现有的各类社会工作机构和队伍中,民间社会工作或服务机构非常少,且缺乏必要的资金支撑,生存空间狭小,发展严重不足,其能够吸纳专业人员的社会工作岗位也十分有限。我区目前的各项社会工作主要还是处于政府行政体制直接管理之下,特别是工作经费“定向”性质较强,使社会工作基本上延续着行政体制的模式来运行,最终导致社会服务的社会化程度较低。不少社工机构管理不够规范和专业,缺乏专业研发意识;制作项目服务计划时,往往目标设定不当导致项目难以有效完成;一些个案辅导没有深入开展,小组工作延续性不够;项目经费预算和实际支出之间时有较大差距;项目运作监督的力度不够,对服务的实际效果把握不足。
四、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职业化、专业化的对策与建议
(一)大力开发社会工作专业岗位
按照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结合实际需求情况,在涉及社会工作的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中研究设定社会工作岗位。结合事业单位改革,积极在社会服务类事业单位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在老年人福利、残疾人帮扶、社会救助等以社会工作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以及学校、医院、人口计生服务等需要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的单位,设置社会工作的技术岗位。通过引进和培养相结合的方式改变社区在岗社工人员结构,努力实现“一居一社工”。鼓励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根据自身需要吸纳社会工作人才,并将设置社工岗位作为评估公益性社会组织的重要指标和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依据。
(二)积极培育社会工作专业机构
鼓励支持高校专家、社会工作人才及其他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兴办社会工作专业机构,鼓励现有公益类社会服务组织按照社会工作专业机构的要求进行组织转型。对社会工作专业机构,要简化登记手续、完善注册办法,并积极整合资源,在开办经费、场地租金、设备购置、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适当资助。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应优先引进社会工作专业机构。支持社会工作专业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制定、落实其在职业发展、薪酬待遇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应有待遇,在开展社会工作知识培训、继续教育、交流研讨等工作时,为他们提供平等的机会。
(三)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力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2013)文件精神,区政府可以进一步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力度,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公益创投、竞争性谈判等平台和渠道,将公共性、公益性服务委托社会工作组织来承接,并通过跟踪指导、终期评估等方式,确保服务质量和效果。
(四)健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是发展专业教育。加强与高等院校的合作,建立社会工作培训基地,开展委托培养,选拔和输送优秀人才和岗位骨干到高校社会工作系深造或在职培训,鼓励和扶持优秀毕业生到我区应聘社工岗位、开展服务项目、创建社工机构。二是开展岗位轮训。对现有在岗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对尚未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但实际在岗的人员,分层、分期、分批进行轮训,鼓励在岗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水平考试,逐步做到持证上岗。三是加强继续教育。对取得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的在岗社会工作人才加强继续教育,开展政策法规、职业伦理,专业理论和实务技能培训,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提高业务水平和道德素养。
(五)借鉴港台社会工作发展经验,全面系统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化和职业化
香港、台湾社会工作教育起步早,基础好。两地早在1950年代就开始发展社会工作。20世纪70年代,香港为了适应经济和社会的转型,大力扶持非政府的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培育社会自我服务、自我调节、自我教育的机制和能力,从而达到了经济和社会事业同步转轨,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目的。香港社会工作的服务领域相当广泛,面向社会各个阶层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特别是社会的各类弱势群体,并且根据香港社会的实际情况,已经形成了一套具有本地特色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方法。
台湾地区社会工作发展历程大体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从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末是起步阶段,80年代初至1996年是专业化和职业化的重要阶段,1997年通过《社工师法》以来,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在此过程过程中,台湾社会工作发展无论从资源规模的成长,还是服务对象的普及程度,福利范围的涵盖层面,以及政策立法的制度化来说,都有显著的发展。特别是1997年《社工师法》的颁订,标志着台湾社会工作确立了证照制度,这一制度的建立在社会工作的发展与专业化过程中扮演了相当重要的角色,不仅提高了
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形象,有利于民间机构任职资格的获得;而且为社会工作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提供了法律的保障与支持,巩固了其专业地位与合法权力。台湾社会工作良好运行与稳步发展,证明了社会工作作为一种满足人们需要的基础性职业的价值和适应社会发展的能力。同时,也反映了社会的变革与发展对社会工作的发展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促进作用。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台湾福利服务支出占比高于发达国家平均水平,高比例的福利服务投入对于社会工作的发展有着直接的推动作用。
纵观港台社会工作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看出,社会工作的发展是一个系统性、持续性、扎根性的工程。这不仅需要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以需要丰沛的社会环境和文化土壤。普陀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政府在政策层面的科学建构,需要财政资金的持续合理投入,需要社会组织自身的不断自我成长,更需要政府、社会、社区的多方联动和协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