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电气火灾防范监测 维护人民生命安全

日期:2024-05-06 来源: 普陀区政协

党的二十大提出“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是党中央针对我国灾害事故多发频发现状,着眼推进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

一、 当前电气火灾防范监测的主要问题

仅今年以来,造成群死群伤的大型火灾频发。223日,南京市雨花台区发生火灾,共造成15人遇难44人受伤。119日,河南省南阳市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3名儿童死亡1人受伤。仅20231-10月份,电气火灾占比高达29.1%高居榜首。造成418人死亡,占比30.3%,直接财产损失26.3亿,占比42.6%

剩余电流(俗称漏电流)监测是防范电气火灾的主要手段。然而我国推广安装了大量电气火灾监测设施设备未起到根本的、有效的遏制作用。问题在于:

一是我国电气火灾监控国家标准要求过低。其中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报警设备(GB14287.2),只笼统检测漏电流,依据该标准生产的设备,检测到的漏电流是容性分量与阻性分量的总量,容性分量一般并不造成火灾隐患,阻性分量才是产生火灾的主要因素。

二是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报警系统在使用中,存在大量误报,并由于误报存在擅自调高报警阈值的现象。2020年住建部发布的《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规定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中应包含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探测器。但通过多个系统运行来看,该系统存在大量误报问题。依据《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规定,为减少接地故障引起的电气火灾危险而装设的剩余电流监测或保护电器,其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0mA;由于误报高,施工单位为了降低误报,大量存在擅自调高报警阈值,调高到800mA甚至更高,完全丧失监测预警作用。在没解决误报的情况下,又增加了漏报的可能性。

三是现有监控系统智能化偏低。我国的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功能还比较简单,只能单一的测量数据,在智能化方面缺乏大数据智能预测分析能力。值班人员运行系统只能简单操作,在整理系统报警数据时,不能直接从系统中全部获取,要经过人工筛查整理后才能进行数据分析。现有的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缺乏对其终端数据的抓取能力,无法智能化的分析数据处理数据。消防信息化建设相较于其他行业滞后,网络化水平达不到人们的实际使用需求。

以上问题使得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报警系统成为摆设,不少地区消防部门都不再针对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报警系统进行验收检查,导致现有国标体系下的电气火灾监控报警系统陷入尴尬的局面,提高了电气火灾的发生概率。

二、加强上海市电气火灾监控防范的建议

美国早在1916年就制定了《国家电气安全规范》(NFPA70)。我国长期忽视电气质量监管,中低档电器设备和电气材料甚至劣质量设备和材料的客观存在,非规范施工较为普遍,致使我国今后将较长时间处于承受灾害频发的“还账期”,建议:

一是提升电气火灾监控国家标准。现有标准采集的是笼统的漏电流合量,通过专用器件、算法等,完全可以准确分离容性分量与阻性分量。建议优化本市相关标准,明确采集时必须滤除漏电流中的容性分量,仅采集具备火灾隐患的阻性漏电流分量。

二是加快推进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数智化。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顺应大数据时代,在大数据分析技术加持下,让其更好地应用到电气线路中,通过大数据技术将大量系统报警数据进行分析和整理,支撑其科学对策,彻底消除信息孤岛和安全用电管理死角。加大本市资金投入,研发手机监控系统App,通过网络将报警信息以及部位实时传输到指手机。

三是推广符合提升后标准的监管设备。建议通过标准引导消防安全设备厂商加大科研投入,大幅降低误报,而对真正的警情,能够及时进行有效的排查与整改。大幅降低误报后,能够推进业主、施工单位、住建消防等监管部门重新树立电气火灾监控防范信心,进一步对现有的存量劣质电器设备、材料、非规范安装施工进行普查提供工具、方法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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