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日期:2019-04-15 来源: 政协上海市普陀区委员会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加强人民政协党的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上海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把握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
1、重要意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政协必须恪守的根本政治原则。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强化政协党组织在政协工作中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对于更好坚持人民政协这一制度安排,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新型政党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坚持和巩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长期执政地位,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现代化,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2、指导思想。坚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发挥区政协党组在政协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把中央、市委和区委决策以及对政协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下去,把全区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共同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施高标准管理,全面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建设“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而奋斗。
3、基本原则。加强新时代政协党的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发挥好协商民主这一实现党的领导重要方式的作用,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贯彻落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把政协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好;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政协党组织的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坚持政协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政协组织依照法律和政协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把党的主张通过民主程序转化为政协组织的决定;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政协特色,积极探索创新,以党的建设引领履职实践,推动新时代普陀区人民政协事业发展。
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切实担负起实现党对政协领导的政治责任
4、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政协党的建设的首要任务是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区政协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对政协工作领导的政治责任,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政协党组每年向区委作两次全面工作报告;政协年度协商计划、常委会工作报告、全体会议和常委会会议、党组重要工作、党委交办重大课题调研成果、重要民主监督意见、“苏州河论坛”举办方案等要向区委报告;其他重大问题、重要活动和重要部署要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严格要求政协组织中的共产党员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5、认真落实开展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责要求。区政协党组要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带头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引导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深刻认识人民政协是一个政治共同体,必须共同落实党中央对人民政协的领导和对政协工作的要求,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要进一步建立同参加人民政协的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经常性联系制度,及时了解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内部思想动态,在一些敏感点、风险点、关切点问题上,把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同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把更多的人团结在党的周围。
三、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
6、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区政协党组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把握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引导参加区政协的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多党合作初心,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
7、建立健全区政协学习教育培训体系。坚持和创新学习制度,确保学习内容系统全面、学习对象全员覆盖。继续推进“双政进党校”,即政协理论进区委党校主体班次学习培训课程,区政协委员进区委党校学习培训活动。面向全体委员、区政协机关干部、各界别组召集人、履职优秀的委员建立区政协系统全方位的学习教育培训制度。把学习教育同视察考察、专题调研等履职实践结合起来,感受新成就、领悟新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区政协组织中的共产党员牢记党的宗旨,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
四、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推进人民政协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
8、加强政协党的组织建设。要加强政协党的组织建设,做到哪里有政协委员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哪里有党的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党的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实现党的组织对党员委员的全覆盖、党的工作对政协委员的全覆盖。建立健全区政协党组、区政协机关党组、区政协机关党支部组织体系,创新党的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探索建立区政协专委会党员活动小组。区政协党组是经区委批准在政协设立的领导机构,接受区委的领导,履行区政协党的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区政协机关党组开展工作,落实区区政协“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成立区政协机关党组,履行区政协机关党的建设主体责任,接受区委和区政协党组的领导。区政协机关党组要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落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区政协机关党组设成员3-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定期组织召开机关党组会议和集体学习活动,每年召开一次机关党组民主生活会。区政协机关党支部在区政协机关党组和区级机关党工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探索建立区政协专委会党员活动小组,加强对区政协组织中的党员委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区政协专委会党员活动小组在区政协机关党组指导下开展工作,设组长1名,副组长若干名,联络员1名;定期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政协全体会议期间,区政协主席或副主席带队赴外省市(境外)一周以上的重要视察考察调研、集中学习培训、出访等活动,要设立临时党组织。
9、建立健全委员联络服务机制。建立区政协党组成员联系相关界别党员委员、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的制度。建立区政协党组成员联系界别制度,区政协党组成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相关界别的活动。区政协党组成员要加强同无党派人士、宗教界、港澳地区委员的联系。区政协党组要坚持全体委员参加专门委员会的制度,并以专门委员会为依托开展党的工作,发挥区政协专门委员会对界别工作的联系指导作用。建立区政协机关党组成员联系区政协专委会党员活动小组制度,加强对党员委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10、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区政协党组、区政协机关党组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完善议事规则。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区政协组织中的共产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五、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1、驰而不息改进作风。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持续改进视察考察工作,选题广泛征求有关党政部门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以及各界别委员的意见,不准搞迎来送往、层层陪同,不准违反规定吃吃喝喝,不准接受礼品、纪念品、土特产,不准接受超标准接待。坚持简约简朴办会,科学安排会期、规模,不搞与会议无关的活动;切实改进文风,各种文件力求简明扼要、具体可行,会议发言开门见山、言之有物;不断改进调查研究方式方法,探索开展调查研究的规范操作流程,严格控制组团规模,优化队伍组成,做到轻车简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既要调查掌握一手材料,更要深入研究分析论证,着力提高调查研究质量。
12、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区政协党组要建立与党外委员谈心谈话制度,区政协党组、机关党组和党员常委要倾听党外委员心声,与党外委员交换看法、沟通思想,做好解疑释惑工作,促进合作共事。建立健全走访看望委员制度以及接待和处理委员来信来访制度。坚持区政协“主席联系常委、常委联系委员”和区政协党组成员与区政协界别组召集人谈心制度,以及区政协机关干部“走群众路线,听委员心声”走访委员工作机制。深化区政协机关干部“履职助理”服务机制,助推委员履职能力提升。坚持开展政协委员进社区活动,以“委员联络组”组团联系社区为抓手,教育引导区政协委员特别是党员委员深入关注民计民生,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关心群众疾苦,让人民群众感到政协离自己很近、政协委员就在身边。
13、注重发挥中共党员委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党员委员在政治引领、发扬民主、合作共事、廉洁奉公等方面的模范作用。区政协组织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委员要弘扬党的统战工作的优良传统作风,在同党外人士打交道时,坚持互相尊重、平等待人,以民主的作风、良好的形象团结人影响人。区政协党组适时召开全体党员委员会议,引导党员委员在确保履职建言正确政治方向、提高履职建言质量上发挥带头作用。建立党员常委履职建言点评制度,发挥党员常委履职带头作用。着力发挥党员委员在政协履职中的模范作用倡导党员委员带头参加会议活动、带头协商建言、带头参加学习培训、带头反映社情民意和提交提案、带头开展调研、带头服务基层群众,完善党员委员“六个带头”操作规范
六、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坚持用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4、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区政协组织中的共产党员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等重大政治问题上旗帜鲜明、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在政协活动中要把握好边界和底线,在政协活动中决不允许发表任何与党中央大政方针相违背的言论。区政协党组要严把各项活动的政治关,认真组织政协委员履职尽责。要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委员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积极营造良好协商氛围。
15、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区政协党组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范、细化和完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防止利用政协影响力和委员资源谋取私利;要支持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七、加强对新时代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领导
 16、加强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区委将区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纳入区委工作总体部署,定期听取区政协党的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对区政协党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区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除出席政协全体会议外,每年至少出席一次政协重要协商活动;区委、政府负责同志每年牵头办理政协提案;区委常委、政府有关负责同志以及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出席一次政协协商活动或通报有关工作。区委每届召开一次政协工作会议,把政协党的建设作为重要内容进行部署。重视区政协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大区政协机关干部选拔、交流、任用工作力度。
17、落实政协党的建设工作责任。区政协党组、区政协机关党组要建立党的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制度,研究制定年度党的建设工作计划表,细化全年区政协组织、政协机关党建工作任务,实行党员领导干部 “一岗双责”,普通党员干部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全部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并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评价。健全区政协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区政协党组书记履行区政协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区政协机关党组书记履行区政协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党组成员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区政协党组要把加强委员队伍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协同把好委员入口关,不断优化委员结构,强化履职服务和管理,切实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以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为重点,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党务干部队伍。
18、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区政协党组要主动加强与同级党的纪检、组织、宣传、统战等方面的联系配合,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共同做好区政协党的工作,共同建设一支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委员队伍和充满激情、富于创造、勇于担当的干部队伍,形成推动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强大合力和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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