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普陀区营商环境的建议

日期:2018-01-23 来源: 政协上海市普陀区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优化普陀区营商环境的建议
农工党普陀区委
    普陀经济正经历持续、深刻的创新驱动、转型升级,这一过程对新时期普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首先,普陀已步入去工业化发展阶段,区域经济高度倚重现代服务业,这就要求不断提高区域综合服务能力水平;其次,中小微民营经济是普陀区域经济的主要特色和重要支撑,这就要求新时期普陀营商环境要能够有利于培育和推动中小微企业做大做强;最后,创新创业是普陀转型发展的必经道路,这就要求普陀必须建立起能助推区域创新、创业的各项体制机制与政策环境。
    基于上述对普陀区情及发展需求的认识和判断,农工党普陀区委聚焦“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目标和“一轴两翼”重点地区建设,结合“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工作,成立课题组对长征、长风和长寿等三个片区投促中心和发改委、投促办、商务委、科委等、人社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规土局、房管局、工商联等12个委办局以及爱吉房地产、泛华金融、优壹电子商务、帝联科技、波克城市、麦心食品、上医康鸽、艾莱依商贸、至诚环境、谈家28等15家代表性企业开展专题调研,并召集部分企业家举行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参考和借鉴国外现代化都市区和创新型城区营商环境治理与优化经验,形成本调研报告。
    通过调研,课题组对各片区投促中心和相关委办局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工作力度、创新举措和责任感印象深刻。发改委在顶层设计和产业政策体系梳理与统筹方面重点着力,并不断探索引入大数据行政服务体系;区投促办作为各片区投促中心的上级管理单位,在引导和推动片区投促中心招商引资和企业沟通与服务等方面做出巨大努力;商务委、科委、人社局、房管局等其他委办局协同配合,共同推进普陀营商环境向更高水平迈进;各投促中心在结合自身特点、创新工作机制,改变工作方式、深化招商引资内涵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形成了各自的特色与亮点,共同为区域经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对照党的十九大提出要贯彻发展新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以及市委市政府提出要对标国际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等要求,还存在薄弱环节和短板问题。
    一、新时期普陀区域经济转型对营商环境优化的新挑战
    1.区域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普陀已进入去工业化发展阶段,第三产业在产业结构中占比近90%,这就要求普陀区域经济发展与转型必须建立在高质量、高水平的综合服务能力上。具体而言,从政府职能部门来看,就必须抓好和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职能部门权责关系和运行逻辑;从营商环境本身看,在进一步优化和提升企业服务能力的同时,还必须在区域城市功能和产业功能定位、环境综合秩序和区域风貌、政府—企业信息通达等“外围”环境层面切实着力,凝聚形成普陀营商环境的综合竞争力。
    2.扶持和培育中小微企业做大做强的战略举措需要更切实有力
    普陀素有中小微企业摇篮的美誉,中小微企业门类多样、数量众多、发展活力强是普陀区域经济的重要特征和宝贵财富。中小微企业的做大做强,尤其是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孵化和培育,是普陀产业经济创新转型的关键着力点之一。当前,上海科技创新和产业扶持领域的政策总体倾向于对区域财税贡献大、企业行业地位高的优势企业的“锦上添花”,普陀区应当在这一领域率先切实向中小企业,尤其是创新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中小微企业提供科学化、有针对性的产业政策、制度设计和服务供给,扶助和培育中小微企业在普陀做大做强,使普陀真正成为享誉沪上的中小微企业的投资乐土和成长摇篮。
    3.服务新型产业、新型经济模式的能力需要不断拓展
    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创新和互联网信息经济的持续深入发展,无论是全球尺度上,还是中国国内、长三角地区或者上海,各种新型产业技术、新型经济发展模式、新型企业组织结构不断涌现,企业服务需求也在发生着持续、深刻的变革,这就要求政府-企业间的协同关系和服务模式必须做出相应调整。普陀正处于区域经济创新转型发展的关键阶段,无论是长寿地区这样的城市中心商务区,还是桃浦智创城这样的城市更新示范区,都同样面临着新型产业经济发展对新型政府服务供给的新诉求,政府职能部门亟须积极探索、主动适应新时期的企业发展需求,不断提升新产业经济模式下的企业服务能力。
    二、普陀营商环境优化的关键问题与主要短板
    1.职能部门间的协同配合不够是核心问题
    调研发现,目前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之间存在衔接不够紧密的问题,部门之间协同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从横向比较来看,企业反映职能部门之间协同配合不够,办事效率、服务水平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从区域内部看,例如各投促中心年度考核最重要的指标是招商引资成效和区级税收贡献增长,因此需要获悉和掌握片区内企业规模、财税等经济数据,加大对区域内各企业的走访和对接力度。但在现实政府部门的职能和权责运行逻辑中,尤其是考虑到企业商业机密和区域经济安全的情况下,相关职能部门则必须优先确保区域内企业信息和经济数据的安全性。在上述情况中,双方都有各自诉求和行为逻辑的合理性,但切实的问题是部门之间协同配合不够(诸如信息、资源、责权关系等)可能影响到区域整体经济社会效率,其他各部门之间也存在类似矛盾。因此,进一步加强投促中心、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形成整体合力,是普陀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重要突破口。
    针对企业的调研发现,尽管各投促中心都逐渐建立和完善了企业走访机制,不断拓宽了相关政策和信息的发布渠道和方式,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企业对政策享受条件、政策执行环节仍存在大量诉求,不少企业反映,许多区里相关政策和制度企业并不知悉。同时,投促中心也反映掌握和发现重点企业面临的税收、人才及其他发展瓶颈问题仍然是一项重要而艰难的工作。这充分体现出,目前在企业和各投促中心、职能部门之间仍然存在着较为突出的信息沟通不顺畅问题。
    2.对“优化营商环境”的认识和理解存在一定偏差
    调研发现,投促中心以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对于“优化营商环境”核心内涵的认识和理解,主要将之与“招商引资”、“安商留资”、“企业服务”等具体产业经济事项直接对应,相对忽视了“营商环境”中一些间接但非常关键的“柔性”环境,诸如行政效率、市容环境、空间秩序、区域文化魅力等;同时对“优化营商环境”的认识存在一定主观性,片区在思考和探索优化营商环境的战略思路和实施路径时,主要立足于所在区域当前发展阶段和发展现实条件,在全区范围内缺乏一套相对统一、科学的营商环境评估框架和制度体系。
    3.政策重复、交叉、匹配度不高,削弱政策有效性
    调研发现,由于相关部门、街镇、投促中心等在招商引资领域设计的相关产业扶持、税收减免、人才发展等政策存在政策重复、交叉等具体问题,导致政策与企业需求之间的匹配度不高,削减了政策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如区财政3+2产业扶持政策,明确规定可享受第二轮扶持的企业必须年纳税总额在500万以上且增幅要在10%。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年纳税额不到500万,但这批企业总量逐步增长、规模持续扩大,是中心区域内的综合税源结构中的根基。不少企业对于财政第二轮扶持政策非常关注,但目前的财政扶持政策无法有效配置资源给企业,培育他们发展成长并发挥经济杠杆效应。存量企业在经历了3+2政策后,财政扶持政策规定:必须达到年纳税总额1000万,对于1000万以上的增量部分才能给予扶持。由于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增长明显遇到瓶颈,这一扶持政策对于存量企业门槛过高、匹配度不强,不能有效吸引存量企业,造成存量企业对政策的依赖度不高。
    4.企业服务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产业经济发展需求
    调研发现,随着当前新型产业经济和新产业发展模式的不断扩展,企业对各项政府服务有了新的变化和需求,目前普陀各投促中心及相关职能部门在这方面也在逐步调整和转型,但还不能适应新时期产业经济和企业发展的服务需求。传统企业服务主要注重财税政策、人才公寓、子女入学等问题,而新经济时期不少企业在区域文化、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和创新社区、特殊类型的新经济制度服务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迫切的需求,但目前各投促中心及政府职能部门在这些新领域的服务都还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
    三、对策与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课题组提出“1+3+1”建议:
    (一)抓住一个核心:理顺职能部门权责利关系,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议由区发改委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各投促中心根据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提出各自部门所涉的职责和政策重复、交叉问题及建议解决方案,并最终由区发改委负责相关职能部门权责和产业政策的系统梳理和综合协调,厘清各部门权、责、利关系,增强投促中心、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要深化“放管服”改革,自查区级层面的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大刀阔斧改革,按要求全部取消。做到“放得更彻底、更到位;管得更科学、更高效;服务更准确、更贴心”。
    (二)用好三个抓手:
    1、提高产业政策体系精准性和公平性。加强对普陀产业经济特性和区域内企业构成特征的研究和分析,尤其应当重视普陀中小微企业为主体的区域特征,以区域内企业的切实需求为产业政策编制的依据,突出政策系统性、精准性和带动性。制定科学的企业评估和评价体系,重点解决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创新性小微企业的政策扶持和培育服务问题(依据现有产业政策框架,目前不少这类企业无法享受到财税减免和奖励等优惠政策);科学研究、逐步取消园区内、外企业的差别化待遇和服务问题,在全区范围内确保同等、同类企业能够享受到同等的政策、待遇和服务,更好地发挥产业政策推动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的导向作用。
    2、抓实多元载体,完善政府-企业信息通道。一是要抓实园区平台、行业协会(商会)、工商联等载体,充分发挥民间性、行业性载体的积极作用;二是策划和举办“普陀企业家沙龙”等区域性、周期性企业家论坛,拓宽政府—企业和企业—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通道;三是逐步构建基于大数据的行政服务体系,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要做好“店小二”服务,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通过上述载体,确保产业政策与公共服务等相关信息能畅通流转到企业,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当前尤其要重视“不在园区内的企业,信息渠道无抓手”问题。
    3、探索新经济时期企业服务的新要求和新模式。建议由区委、区府各主要职能部门相关研究室,借力高校、科研院所研究力量,开展新经济时期企业服务的新要求与新模式的战略性研究和针对普陀新经济、新企业服务需求的调查研究,把握住新经济时期产业经济和企业发展服务的新动向和新要求,以此为基础逐步探索与普陀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企业服务新思路和新模式。
    (三)完善一个体系:建议区领导牵头组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由发改委负责会同各相关职能部门,在深入调研和专家咨询基础上,对标世行营商指标的11项一级指标和43项二级指标,找差距,补短板,统筹考虑“基本”+“创新”两个方面,制定本区优化营商环境动框架和评估体系;建立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每年编制发布营商环境白皮书,推动区域综合营商环境的整体优化。
    筑好梧桐树,引得凤凰来。营商环境是一座城市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普陀区应持续优化并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不断促进政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提升企业和各类人才的获得感、满意度,才能为普陀“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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