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多元主体协同,提升精细化管理实效

日期:2020-09-28 来源: 政协上海市普陀区委员会
农工党普陀区委
农工党普陀区委基于走访、座谈、问卷调查、实地踏勘等调研后认为,多元治理主体的协同共治不够是新时期制约普陀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效的核心难题,具体表现为:
1.治理层次上的协同度不高
一是市-区协同与对接不够,如景观道路建设的市级“规定动作”与普陀现实需求之间存在一定错位,影响了区级建设计划的进展和安排。二是区—部门—街道之间的互动与配合不够,作为“块”和基层责任主体的街镇层面在“有所为”时常面临人、财、物难以支持的困局,如把曹杨新村打造为全国知名的工人新村文化街区,需区级-部门-街道之间的互动与配合。三是政府部门与社区基层之间的关系异化,社区居委成为职能部门和街镇的延伸。调研中,多个街道的居委干部、居民表达了对“居委会工作行政化”、“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和“被动式托底”等现象的不满。
2.治理环节上存在一定脱节和失衡
规划、拆建(拆违、建设)、管理、靓化、功能提升、业态调整等是城市精细化管理这一系统工程的有机关联环节。各环节之间的衔接状况和性质决定了这一系统工程的最终成效。调研发现,目前普陀在“拆”的环节进展和成效显著,但拆后的“建”、“管”、“美”等环节则存在着,(1)“拆”与“建”之间在前期规划和项目策划上的脱节;(2)“建”与“管”之间存在“高品质建设”与“管理不善导致反复破坏”的建、管失衡问题;(3)在“管”与“美”的环节,仍然存在“选择性发现”、“管理实效不高”,“美化、靓化无特点”、“实用性、功能性欠缺”、“业态低端、循环转移”等诟病。
3.跨部门协同治理的工作机制需优化
各职能部门主要立足自身工作责任范畴,对标市、区两级相关考核指标,而立足普陀长远战略目标和价值追求基础上的跨部门协同治理的实践和成效还不高,典型的问题如“由于不同职能部门工作程序、工作周期和责任要求之间的矛盾,引致景观绿地建设与道路拓宽工程的冲突和不协同”;“门前三包,一个部门在发证,一个部门在执法,大家都是按照自己的职责办事”等等。 
针对上述三方面问题,建议:
1. 强化区级统筹,促进市-区-街镇-社区跨层级协同
一是科学分析普陀发展实情,综合把握现阶段城区发展水平、发展特征、未来前进方向等关键问题,主动对接与协商市级部门,在市级“规定动作”中增强普陀区域自主性;二是区委、区政府及各委办局统筹协商、科学谋划,确定普陀“精细化管理”的区域内涵与标准,根据普陀区域实情和发展需求,进一步明晰和合理调整各职能部门的责、权、利关系,推动跨层级、跨部门协同;三是增强区—街之间的互动机制,充分调动街镇在地域“特色”和“个性”创建中的自主性,同时强化区级部门对街镇的引领、规范和支持作用。四是推进社区基层治理转型与创新,重点是推进“居委去行政化”和挖掘社区自治共治能力。
2.强化“环节”与“业态”、“功能”、“特色”间的链接
一是注重拆、建、管、美之间的协同,充分做好前期调研、科学规划、合理设计和高品质建设各环节之间的链接关系。二是要注重业态调整、功能配套、美化靓化之间的链接,将拆、建、管、美作为城区产业调整与升级、设施配套优化与城区品质提升的重要契机;三是注重小区、社区、街镇和全区等不同尺度区域“特色”的彰显,从色彩、文化、景观、生态等不同维度彰显各种类型的区域“特色”。 
3.优化和完善跨部门协同治理的工作推进机制
一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多部门综合性管理项目/事件的主体责任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监督考核机制、人才培养与培训机制等常态化的协同工作机制,提升多部门协同管理实效;二是加强激励机制建设,通过评奖、履历积分、人才选拔等方式鼓励协同治理创新实践,尤其是加强典型成功案例的宣传、示范与推广。

2018◎版权所有 政协上海市普陀区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