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界别组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部分老旧企业梳理处置的思考和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如贵界别组在提案中所反映的,目前在我区国有企业中存在相当数量的长年没有开展实际经营业务、名存实亡的老旧企业对外投资主体或其分支机构,此类企业不完全等同于僵尸类企业,我委统称为国有非正常经营企业。主要指处于非正常经营状态的企业,主要包括已吊销未注销企业、已停产半停产企业、经营期限到期企业、严重亏损资不抵债企业等。
一、国有非正常经营企业出现的原因和处置的现状
如贵界别组所提到的,产生这些非正常经营企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通过我委的情况摸排,以我区为例,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一是历史上招商引资所造成的。在当时的特定条件下为了留税,或者满足公司至少1个以上发起人的条件,参股、甚至虚投形成,国资并未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这些企业目前大多自然淘汰,处于吊销状态,公司登记仍为国有出资。
二是曾经的一些行业,如百货零售、餐饮、理发、粮油等公司,因产业调整和行业衰退,造成经营困难,陷入停业或者半停业状态。这些企业下面一般有托养职工关系挂靠,或者名下有不动产因税费高昂无法转移等原因,无法注销。目前主要通过停止经营,将其形成空壳企业,“冰冻”处理。
三是由于管理不规范以及各类历史原因,造成目前企业注销要件缺失的企业。如财务账目、公章、执照等遗失,股东失联、去世或者法人股东被注销,母子公司股权互投,涉法涉诉资产查封,欠税欠费无力清偿等。
自2009年区国资委实施第一轮国资国企改革以来,我委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加快国有企业层级压缩和产业调整,通过企业整合重组、人员资产集中管理等方式,陆续关停和退出各类国有非正常经营企业共计87家。但是,仍有一大批存在历史问题的企业难以关闭。
二、国有非正常经营企业关停的难点
通过与企业、工商部门和相关中介机构沟通,我们发现当前处置此类企业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现实困难。
1.退出程序较为复杂
主动清算退出市场必须履行一系列复杂的法定程序,税务部门清算时间过长、工商等对相关政策理解不一,支付清算费用、清偿债务将较大税务负担,潜在的处理历史问题产生成本费用还将影响企业当期效益,产生的成本较高,使得企业没有动力进行清算和注销登记。
2.企业资金缺乏
部分困难企业在注销或破产中涉及职工安置的问题多、难度大,而自身通常资金有限,为了控制清理成本,往往选择非经济手段来清理,使得清理难度较大,时间较长。
3.其它历史原因
有些企业通过结构调整,已实施关停和人员转移,实现“止血”,但由于资料不齐全甚至资料遗失,长期不能办理工商注销,缺乏政策上的破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区国资委将以尊重历史为前提,先易后难、分类处置此类企业。采用委托中介机构调研的方式,摸清区属国有空壳企业的基本情况,通过一个“强化”和三个“一批”的方式有针对性进行处置,同步采取保全措施,最大限度维护国资权益。
1.强化企业基础管理
建立台账,全面梳理国有非正常经营企业家底,列明企业无法关闭原因、涉诉、产权瑕疵等情况,逐年滚动排查,实施动态管理。充分借助信息技术,建立预警制度,保证企业各层级内部信息实时共享,对下属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行为进行动态监管。
2.强制清算解散一批
与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部门沟通,对于现存的吊销未注销企业,要及时成立清算组或依法向法院申请司法清算,避免持有效债权的债权人向法院诉求投资人承担无限赔偿责任,其次及时债务处理,办理法人注销手续。
3.建档立制封存一批
对于上述企业中因各原因确系无法关停的企业,要确保法律自我保护程序到位,同步建立数据库,进行“冷冻”处置,最大限度防范潜存的法律风险和控制好稳定风险。
4.关闭破产退出一批
对于缺乏市场竞争力、长期亏损、资不抵债且解套无望的企业,以市场机制为主,将企业进行集中管理,降低维护成本,及时止损,剥离企业资产、人员,通过产权转让、清算注销等方式,实施关闭破产退出,成熟一个,退出一个。
最后,衷心感谢贵界别组对我区国资国企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