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宗教界积极作用,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
区政协宗教界别组
中国共产党十七大报告提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我们宗教界别组想就这方面谈一些我们的体会和想法。
一、提出《发挥宗教优势和作用,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话题的缘由
主要有三个:第一,要表达我们学习后的认识与态度。十七大报告的提法具有多重含义,我们认为,是执政党对宗教的最新认识,是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新内涵,是宗教工作的努力方向,是动员,是号召,也是要求,是宗教工作的理论,是总结,也是实践。而且这个提法明显有三个指向,即党和政府层面、社会层面和宗教界层面,这三个层面都应该重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三者缺一不可。因此,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一种社会文化现象、一种社会组织的宗教,既然我们也身在其中,就应该学习、思考,总结、拓展,更好发挥作用。第二,要表达我们的感恩与感悟。长期来,普陀区的宗教界得到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重视、关心以及社会的支持,比如市区领导前来视察,重要节假日走访慰问,与我们宗教界人士交朋友;支持并参与我们一些重要活动;不断改善宗教场所设施及环境;为我们搭建政治舞台,将有关人士安排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其他团体组织岗位上,让我们建言献策、参政议政;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帮助我们协调、处理有关矛盾、纠纷,指导我们加强内部管理,等等,一方面保持了我们宗教内部的和谐,一方面保持了宗教与社会的和谐。我们在真诚感恩的同时,也感悟到要与党和政府、与社会共命运,发挥我们宗教界的积极作用,才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第三,要表达我们的心愿与想法。我们将继续力所能及地发挥宗教界的作用。因为我们正处在虽然面临许多挑战,但快速发展着的强国盛世时代,正处在良好的环境氛围中,而且我们宗教所拥有的优势也应该进一步得到发挥。这些优势主要有:一是拥有追求共生、共处、共存的和谐理念,二是拥有长期从事慈善公益事业的宗教传统,三是拥有与社会各界保持天然的广泛联系,四是拥有较为独特的团结、凝聚信众的宗教文化,五是拥有一定的筹资能力。发挥这些优势,将更有助于我们宗教发挥作用。
二、发挥宗教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的具体内涵
自从去年十七大召开后,区民族宗教办引导我们一直在学习、思考这个命题。在多次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的基础上,又作了课题研究。研究证明,宗教界在历史实践中已经发挥并在未来仍然具有以下积极的具体作用。
1、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具有补充作用。一是运用教义灌输引导,在宗教界提倡和树立积极的人生观、社会观、财富观、致富观和道德观。二是发展“自养”保障自身,我们按照《上海市宗教事务条例》规定积极开办以自养为主要目的的企业和开展有关经济活动,尽可能为国家和社会减轻经济负担,间接为经济发展作贡献。三是支持信众发展经济,因为我们的信众有的是经济界人士或自由职业者,他们是经济建设的直接参与者。我们通过宗教活动,支持和鼓励他们促进经济发展。四是创造条件直接参与。比如改善宗教场所环境使之成为旅游文化景点,以宗教景观文化吸引游客,促进区域经济发展;配合区域规划和建设,改善形象,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伴随宗教需要,吸纳少量社会人员,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社会就业;运用人大、政协等平台,对区域经济发展献计献策,提供信息,有利于招商引资;以公益慈善方式,帮助改善民生,支持当地改善经济发展条件和环境,等等。
2、在和谐社会建设方面具有参与作用。共建和谐社会,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参与。宗教作为社会的一个子系统,也有责任和义务参与其中。比如,注重维护本宗教内部的和谐,注重维护本宗教与其他宗教和谐相处,注重与社会和谐共进,注重维护自然生态的平衡与和谐,运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身份,在政治生活中积极建言献策,等等,都是我们可以做的。
3、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具有调适作用。我区四大宗教,长期来都能坚持国家利益、中华民族整体利益至上的立场,坚持旗帜鲜明地反对“台独”、“藏独”、“疆独”等分裂祖国的活动;坚决抵制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恐怖势力,维护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事业;还积极参与反邪教组织及其活动。据了解,在我区四大宗教信仰者中,没有参加法轮功的,在基督教、天主教信仰者中,近5年,无人犯罪。这些都体现了宗教界在维护国家和社会稳定以及安全方面的调适作用。
4、在中华文化建设方面具有融合作用。我们宗教文化,包括教义、宗教典籍,宗教活动以及对哲学、伦理学、文学、建筑、艺术等优秀成份的弘扬,都对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发展产生过积极甚或是开创性影响,而且这些内容大多已经融入中华民族优秀文化,至今影响着人们。这些传统优秀文化与现代文化汇聚,继续融合,丰富了现代文明的内涵。
5、在内外交流交往方面具有宣传作用。宗教界通过宗教文化交流,在客观上加深与国内宗教之间、与世界各地宗教间的了解,多层面展示我国各宗教和谐共处关系,有效地宣传了我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增进了与世界各国人民的感情,使我国宗教政策和宗教工作得到国际社会更多理解和支持,同时还宣传了我国的对外开放政策、我国维护世界和平、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良好愿望和实际行动。
6、在公益慈善事业方面具有倡导作用。因为宗教慈善有深刻的群众基础和悠久的传统,有崇尚公益慈善事业的思想基础,长期来,在救灾、扶贫、照顾特殊人员、参与医疗、卫生、教育事业等方面,都曾有过作为。
7、在提高信众素质方面具有独特作用。宗教信仰对信众的影响是巨大的,而且这种影响发挥着独特效应,比如,以宗教教义引导信众不断增强和巩固信仰的坚定性;宗教领袖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宗教权威感召信众;坚持宣传人生理念,如劝导人们仁爱、诚信、正直、慈善等,注重培养人们良好道德的思想基础;积极倡导生态保护、爱惜生命、和谐共处、养成良习、注重礼仪等,引导信众形成与世俗不同的习俗,如佛教吃素、伊斯兰教饮食清真等群体生活个性。
8、在社会基层管理方面具有自治作用。宗教不只是一种精神文化现象,它本身也是一种社会组织形式。它存在于社会整体之中,是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作为一种社会组织,作为社会管理的组成部分,除了遵守法律法规的约束,它还有一套内部管理的体制和机制,即“自治”。这种“自治”包括宗教信仰、宗教教规、宗教文化、活动方式等。通过“自治”,实施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达到内部规范、有序,实现与社会管理相适应,与社会良性互动。
三、发挥宗教界积极作用的主要途径
宗教具有群众性、广泛性和社会性。要发挥宗教界积极作用,也需要从这“三性”考虑。我们恳请党和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各界一如既往关心、支持和帮助,共同做好五方面工作。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决把党的宗教政策贯彻落实好。这是发挥宗教界积极作用的关键。为此,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以下五个关系。一是政府、社会各界和宗教界三者的关系。这里有管理与被管理、朋友与合作的关系。要按照和谐共处原则,使三者都成为主体,良性互动。二是爱国与爱教的关系。爱国是基础,爱国才能真正爱教,同时要倡导宗教信仰者首先要做一个好公民,把爱国作为信仰的一部分的理念。三是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之间的关系。二者都是党的群众基础,都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因此,要相互平等、尊重、包容。四是宗教内部与各宗教之间的关系。也要遵循平等、和谐原则,和睦共处。五是对外交往与抵御宗教渗透的关系。要按照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原则,鼓励维护国格、发展友好关系、创造和谐氛围,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制渗透,打击犯罪。
(二)要加强宣传,热忱服务,努力把信教群众教育引导好。信教群众是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和团结、依靠的对象之一,也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促进力量。因而,胡锦涛总书记在2007年12月曾提出:做好信教群众的教育引导工作,是做好宗教工作的根本任务。为此,需要在四个方面努力:一要尊重。尊重他们的风俗习惯,尊重他们的特殊要求;尊重他们的宗教信仰,坚持以人为本,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二要依法保护。要依法保护宪法赋予信教公民的权利,维护他们的信仰自由,要依法处置排斥信教群众、干预合法、正常宗教活动的行为,要依法打击非法宗教活动。三要合理引导。要运用宗教教义引导,扬长避短;要加强思想引导,运用宗教讲台和社区课堂两大阵地,灌输先进文化理念和时事政治内容,增强他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观念;要加强行为引导,引导他们的行为合法合规、符合道德与公共利益要求。四要热忱服务。要依靠多方力量,为他们的经济生活、劳动就业、子女就学、事业发展、医疗保健、依法维权、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提供服务。
(三)要健全机制,加强培养,切实把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管理好。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努力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行上能服众的合格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的目标,切实抓好教职人员队伍建设管理:一是要健全学习机制,学习时事政治、政策法规,增强爱国爱教意识、大局意识、稳定意识、团结意识。二是要健全培训机制,加强文化、外语和宗教专业培训和培养,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和工作能力。三是要健全选拔机制,把思想素质好、宗教造诣深、工作作风实、联系群众紧的宗教界人士提拔、选用到宗教团体重要岗位上,让宗教讲台始终掌握在爱国爱教的宗教代表人士手中。同时要为他们搭建政治舞台,将符合条件的有关宗教人士适时推荐到各级人大、政协,发挥更多、更好的作用。四是要健全交友机制,要关心他们的生活、学习、工作和家庭,妥善解决他们的诉求和后顾之忧。五是要健全考核机制,要从政治意识、学识品位、道德品行和工作能力等多方面对他们进行评议和考核,对不称职者要调整岗位。要倡导开展“好法师、好牧师、好神父、好阿訇、好职工”评比活动,并予以表彰、奖励。
(四)要加强管理,统筹安排,真正把爱国宗教团体组织建设好。宗教团体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桥梁与纽带。加强团体建设,始终是宗教突出的课题。第一,要加强思想建设。打牢爱国爱教的思想基础,牢固树立奉献精神,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原则,增强维护国家和民族利益的责任感。第二,要加强组织建设。坚持换届选举制度,配好配强班子,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加强骨干培养,保证用时所需。第三,要加强能力建设。重点是训练组织协调能力、思想动员能力和凝聚影响能力,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第四,要加强制度建设。如人事、财务、安全保卫、对外交往、民主管理等,以制度促进规范管理,以制度保证团体和谐。
(五)要注重探索,寻求突破,最终把发挥宗教积极作用的具体内容设计运作好。在加强以上工作,打好发挥宗教界积极作用的思想基础、组织基础和制度基础的同时,要贯彻科学发展观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发挥积极作用的具体内容与形式。我们认为,未来一段时间,可重点考虑三个方面:一是结合城区建设和文化建设的需要,让玉佛禅寺的佛教文化融入其中,催生出我区文化的新看点;二是结合真如城市副中心建设,让真如寺古文化得到进一步挖掘,创造出未来副中心的新特点;三是结合关注和改善民生,让全区宗教界更多参与社会事业建设,尤其是公益慈善事业,形成我区社会事业发展的新亮点。
总之,以上是我们的粗浅想法和体会。贯彻落实好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是个长久的重大课题。我们愿意配合有关方面进一步思考与探讨,推动这一课题在我区能有更多实践,以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
200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