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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苏州河普陀段滨水区设计》的深化和完善中重视解决一些新难题新矛盾的建议
邢培儒
    原市委书记习近平在普陀区考察期间,针对普陀区特有的苏州河地理和历史文化资源,对普陀区提出了着力发展“水岸经济”的要求。
    事实上,依托苏州河资源优势,发展“新水岸经济”,也是普陀区政府和各界有识之士多年来努力的目标。
    民建普陀区委在普陀区政协第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提交的《开发苏州河(普陀段)的思考与建议 》、《关于苏州河普陀区段岸景建设中旅游产品构建的一点建议 》等提案,阐述并提了不少有益的观点和建议。很高兴这些观点和建议,在上海现代设计院策划的《苏州河普陀段滨水区设计》的草案中,有了具体体现。但是,面对苏州河前些年开发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感到草案仍有一些环节需要深化和完善。
    回望前些年普陀区苏州河沿岸开发建设的情况,由于区域性开发在前,全盘性规划在后,局部的一些透支性、破坏性建设,已经给普陀区高标准、长远性、大手笔地规划和发展“水岸经济”,留下了新的难题和矛盾。
    传统“水岸经济”,表现的是以河运和码头为特征的经济。而目前国际上,发达城市发展以内河为依托的“新水岸经济”,则多表现为以河流生态、河岸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为观光资源,融合商务、创意、金融等现代服务产业,借以休闲餐饮艺术等消费为基本特征的经济。
    07年11月,我们视察了普陀区发展“新水岸经济”的重要资源河段——苏州河长寿段。我们遗憾地发现,河道两岸,已难见往日百年工业文明的遗迹;那些虽是破陋,但却印证着一个时代物质文明水平的两岸普通民居,也正在成片的危区改造中消失;新竖立的一栋栋,在上海并不鲜见的高层商品楼房紧贴着河道,遮断了天际,使不宽的河流压抑在水泥森林中------。难以想象,这种遗失历史记忆,丢弃历史承载,没有历史厚重感的“新”水道能够支撑起“新水岸经济”的发展。
    为了避免这类毁灭性建设重复发生,使苏州河的二次开发建设有利于水岸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本提案向“普陀区苏州河环境景观建设及综合整治办公室”、向《苏州河普陀段滨水区设计》的策划单位提建议如下:
    一、区内苏州河环境景观建设一定要先规划,后建设。河岸新建筑要限高,要有个性,有特色,有标志性。
    二、规划创意一定要关注和结合区内苏州河的开发现状、遗存资源和业态分布。
    三、规划要认真处理好开发、保护、利用、创新等多维平衡的和谐关系,不再出现新遗憾、新损失。
    四、前些年过度开发、短视开发造成的问题和损失要尽可能修正和弥补:
    1、通过建博物馆,用微缩模型结合留存的影视资料,再现那些已被毁灭的、重要的苏州河昔日工业文明场景。抢救性地为后人保留一点直观的历史印记。
    2、苏州河沿岸高密度危房民居,现在看是政府需要着力解决的民生问题,将来看是苏州河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
    (1)如果在苏州河环境景观改造建设中,通过规划设计,巧妙地保留下一块典型普通危房民居,使其对照性地融和于未来新的环境中,既可让后人直观地看到苏州河沿岸鲜明的历史变化,也可为中国共产党努力发展经济,着力改善民生留下历史左证。同时,也为区内苏州河“新水岸经济”的发展,保护了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 
    (2)用保护性修缮,和在选中的保护性民居外层空间,建筑避风雨棚房,以保护被保留的民居不被风雨进一步侵蚀。
    3、半岛花园、新湖明珠城、苏堤春晓绿地等楼盘已占据了苏州河景观空间,从水岸观景的整体绿化美感来看,要进一步提升这些楼盘沿岸的绿化特色和园艺水平。同时,这些楼盘封闭的绿化空间要改造成市民共享的空间。
    五、规划中要拆除的建筑,要提前用影象记录下历史面貌和人们的活动内容,为后续的相关博物馆提供原始的直观史料。同时,对那些有价值,但无法保留的建筑,要创造条件,在原址建一个纪念性标志。
    六、如果用水上游艇作为沿岸各景区的连接交通工具,应使用水声环保的电动游艇,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对河岸民居的噪声干扰和对苏州河水体的污染。
    七、直升机会产生巨大的飞行噪音,除作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工具外,为保持区内苏州河整个流域空间的静音环境,直升机不应作为空中俯瞰的旅游工具来开发使用。
    总之,《苏州河普陀段滨水区设计》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要服从全局,面向整体,保护历史,反映文脉,着眼未来,贡献创意,为普陀区新水岸经济的开发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科学详实的操作依据。政府也要依法设计有效、严肃的制度,并对“苏办”给予充分的职能授权,克服界内苏州河综合开发治理多头管理难管理的弊端,确保职能部门能依法严肃规划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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